部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无锡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部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审核转报 实施编码 11320200MB1940272W332221501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0MB1940272W3322215019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cad选址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需提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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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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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及其他相关图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需提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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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复印件加盖公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和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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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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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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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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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转报 1工作日 符合要求后转报省级
2 初审 18工作日 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文件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 受理 1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G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窗口、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办事窗口: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新吴区政务服务中心C厅4号、5号、6号窗口、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1、B2窗口、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三号厅自然资源规划局窗口、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8号、9号窗口、无锡市清舒道77号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4-10号、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号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规划局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0-81827631(市局);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办事窗口电话:梁溪区0510-85737382、锡山区0510-88200561、惠山区0510-83592690、滨湖区0510-85862756、新吴区0510-85216755、经开区0510-80580212; 窗口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G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窗口、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办事窗口: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新吴区政务服务中心C厅4号、5号、6号窗口、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1、B2窗口、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锡山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三号厅自然资源规划局窗口、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8号、9号窗口、无锡市清舒道77号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4-10号、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号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规划局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