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编码 | 1232020046630458313321017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320200466304583133210170130001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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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规划许可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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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房付款凭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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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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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户口簿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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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婚姻关系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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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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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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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借记卡(存折)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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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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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准 | 0工作日 | 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材料确实齐全、合规后,予以核准办结。 |
2 | 审核 | 1工作日 |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中心规定。 |
3 | 受理 | 0工作日 | 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规,经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 办公地址A: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一楼3号、8-12号窗口;办公地址B: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56-B60窗口; 办公地址C: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营业大厅一楼1-5号窗口; 办公地址D: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迎宾北路6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营业大厅二楼2-5号窗口; 办公地址E: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营业大厅一楼1-5号窗口。 其他银行网点办理地址见:www.wuxi.gov.cn/gjj/(限办理购买本地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业务)
- 电话:0510-12329,网上咨询链接:http://www.wuxi.gov.cn/gjj/fzlm/ggfw/index.shtml?ggfwid=0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