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编码 | 123202004663045831332101701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320200466304583133210170140000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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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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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贷款还款账户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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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贷款收款账户资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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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贷款担保资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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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贷款用途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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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首付款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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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婚姻状况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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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身份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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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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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贷款录入审核 | 1工作日 | 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填写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中心规定。 核对申请材料与系统录入信息,确定信息一致、无误。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批通过,核准贷款。 |
2 | 受理贷款申请 | 1工作日 | 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规,经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 办公地址A: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二楼2、3号窗口;办公地址B: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65、B66号窗口; 办公地址C: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分中心营业大厅一楼2-6号窗口; 办公地址D: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迎宾北路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营业大厅二楼2-4号窗口; 办公地址E: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营业大厅一楼1-5号窗口。
- 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0510-12329,网上咨询链接:http://www.wuxi.gov.cn/gjj/fzlm/ggfw/index.shtml?ggfwid=0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