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备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备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21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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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0001400673793321021001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无锡市商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000140067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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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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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2号楼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1层F区商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部门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第二条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第三条 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第四条 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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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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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样本 | 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确认书【查看】 |
设定依据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一)窗口咨询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2号楼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1层F区商务局窗口 电话:81823013 (二)电话咨询:818255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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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一)投诉电话 81825987;(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5号楼4楼无锡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12345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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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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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江苏省商务厅 |
电话 | 025-86633438 |
地址 | 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 |
网址 | http://swt.jiangsu.gov.cn/ |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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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0-81176600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网址 | https://bh.wxfy.gov.cn/index.shtml |
办理地点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