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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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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部门信息
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审批结果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权利义务
法律救济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3103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0MB1770576C3320131032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此事项无中介服务机构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锡市知识产权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0MB1770576C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大厅H区市场监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受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特种设备目录》(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14号)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受理5个工作日、决定15个工作日、发证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受理审核2个工作日、发证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查看
法律依据

设定依据

【法律】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0-8100905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5050531,0510-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申请权,参与权,陈述、申辩权,行政监督权,行政救济权等 行政相对人义务:服从行政管理,协助行政主体正常执行公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等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电话 025-83398000/010-8865000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8号/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网址 http://www.jiangsu.gov.cn/http://www.samr.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电话 0510-81176600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bh.wxf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大厅H区市场监管局窗口

咨询方式

0510-81009056

监督投诉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5050531,05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