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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含慈善组织)新成立登记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新成立登记

0
到现场次数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部门信息
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审批结果
法律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权利义务
法律救济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0014006518Y3000111005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实地审查 中介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0014006518Y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1、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M区民政窗口(接受咨询、接收办理材料、领取办理结果)。 2、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540室(接受咨询)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查看
法律依据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行政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0-81821933、0510-8182557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1822001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无锡市司法局
电话 0510-81825296,0510-81825297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楼
网址 http://wxsfj.wuxi.gov.cn/ztzl/xzfy/sqzn/index.shtml
行政诉讼
部门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电话 0510-81176600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bh.wxf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1、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M区民政窗口(接受咨询、接收办理材料、领取办理结果)。 2、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540室(接受咨询)

咨询方式

0510-81821933、0510-81825571

监督投诉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1822001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12345